【父斬子判囚】爭用廁所以菜刀斬子 79歲父認罪囚16個月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8/16 13:3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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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9歲老翁被判入獄16個月。(資料圖片)

79歲老翁與31歲兒子爭用洗手間,期間老翁以菜刀斬傷兒子,令他雙臂、頸及頭部多處裂傷,留醫27天,老翁早前於區域法院承認1項有意圖而傷人罪,押後至今(16日)判刑。法官索取醫療及背景報告後,接納被告忍無可忍下犯案,案情不涉及報復,惟判刑需反映嚴重性,判被告入獄16個月。

法官今判刑時指形容本案為一宗悲劇,被告及事主為父子關係。法官引述被告的醫療報告指,被告10年前曾做過前列腺手術,現懷疑患有前列腺癌,背景報告則指已退休的被告與家人關係良好,關愛家人,早年辛勤工作養活家人,獲妻子及女兒高度評價。

法官接納辯方指被告一直與家人關係好,惟犯案時強忍不適,在洗手間外等候,期間遭事主以粗口責罵。

法官亦接納辯方指,被告忍無可忍,盛怒下以刀斬事主,犯案原因並非報復,但判刑仍需反映本案的嚴重之處,被告使用菜刀斬向事主的頭部、頸部等,令他身體多處地方受傷留醫27天,他亦已原諒被告。

法官將監禁刑期起點定於2年半,扣減認罪折扣及被告沒有案底,加上被告有可能患有前列腺癌又要受牢獄之苦,額外減刑4個月,減刑至16個月。

案情指,被告王伯松(79歲)與事主王華利(31歲)為父子關係,與妻子同住於觀塘鯉魚門邨。2020年10月2日早上9時半,被告回家時,事主正在洗手間吸煙,被告表示要使用洗手間但不獲理會。被告從廚房取出菜刀斬向事主,事主立即推開被告,但被告再斬向他數次,事主回到自己的房間並報警。約10時45分警方到場,單位內有大量血積。

事主送院後被診斷頭頂有8厘米傷口、右頸裂傷肌肉外露、左右肩裂傷、頭髗骨折等,他接受了緊急手術,留院27天,及須做物理治療和職業治療。被告被捕後,警誡下承認因「激氣」而犯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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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卓欣